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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集中救治工作-精神疾病集中救治工作总结

wasd8456 发布于2024-11-07 13:32:43 其他疾病 25 次

  1. 国家对精神病人有什么扶持政策,能否可以以吃低保?
  2. 患病7个月的精神分裂症能治好吗?
  3. 让7名精神病患干活致1人跳楼骨折,陕西一医院副院长被撤职,你怎么看?

国家精神病人有什么扶持政策,能否可以以吃低保

感谢邀请!

由于精神病人疾病的特殊性需要病人长期服药控制精神症状,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国家对于***人的长期服药问题一个“686项目”,"686"项目正式名称是"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是受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委托,有中国疾控中心CDC精神卫生中心承担的为了解我国的精神卫生状况而设立的一个项目,

一、“686”项目目的:为了完善社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降低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和经济影响提高医务人员对重性疾病规范化治疗能力,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和完善精神疾病防治队伍建设,为建立医院-社区一体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奠定人力***基础。

精神疾病集中救治工作-精神疾病集中救治工作总结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686”项目原则,目标与范围:

原则是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并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为有效机制,提高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为目标。

三、“686”项目内容工作

精神疾病集中救治工作-精神疾病集中救治工作总结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登记,评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

(二).免费向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免费化验检查应急处置患者;免费紧急住院;解锁救治关锁病人。

(三).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相关人员培训

精神疾病集中救治工作-精神疾病集中救治工作总结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另外关于低保的问题,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笔者所在的地区参评低保的***人需要有精神疾病二级伤残或者以上等级的伤残程度。

患病7个月的精神分裂症能治好吗?

患病七个月,理论上有可能临床治愈

①,精神分裂症属于重型精神障碍,治疗难度大,医生不会保证病人治愈后永不复发

②,现实中比如我们医院接待过的病人,首次发病经过系统治疗,加上后期足量足疗程服药同时家属配合再加之本人努力,这情况下大多数病人可以临床治愈,逐渐停药。

③,精神分裂症之所以高复发率,最主要原因是擅自停药或减少药量,其次是社会支持系统较差即家属或其他亲人不理解不配合。

④,我们对待精神分裂症的观念需要改变,我个人觉得即使不停药,只要能正常工作生活,维持量长期服药未尝不可,像高血压糖尿病皆如此。

能不能治愈,我认为不可用简单的“能”或者“不能”就轻描淡写的笼而统之的予以回答。

一、是什么原因导致患者精神分裂(即致病原因)。

二、在患病的7个月内,是否得到了医治,有没有对症下药,延缓或控制了病情的发展,得到怎样的护理等。

三、患者在医生的治疗和家属的帮助下,有没有配合治疗。

四、其他的情况。

以上几种原因,都为患病7个月后能不能治疗和康复铺垫了重要的基础。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也许就是对这些复杂情况言简意赅的总结。

当然,我们要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千方百计的要救治遭受精神分裂症困扰的患者。

只要医者精心治疗、患者积极配合、家人精心护理,治愈和康复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中医说:肝主情志。舒肝理气。

只要功夫下到了,患者自愈也是水到渠成之事。

当然,愿大家身体健康,安享岁月静好的幸福。

多点分享,多点宽容,多点心胸,多点格局,远离精神疾患,远离“病由心生”。

让7名***患干活致1人跳楼骨折,陕西一医院副院长被撤职,你怎么看?

首先这样的副院长被撤职,为该医院的患者们感到庆幸

事发原因是因为刘某等7名患者被甘露医院一名副院长安排干活时,刘某不想干活了就从2楼楼顶平台跳下,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在事情发生后该名副院长为了省钱并不是第一时间找车辆送往医院而是雇三轮车将人送到了友谊西路上一家医院治疗。

目前的处理结果:

雁塔区卫计局成立***工作组进驻西安雁塔甘露医院,立即展开***的后续调查和处置工作,全力做好伤者的救治和家属的安抚工作。从即日起,西安雁塔甘露医院全面停业整顿,除目前收治的住院患者继续正常治疗和康复之外,不再接收新的患者。积极***取有效措施,确保现住院患者的人身安全;另外,卫计局已经约谈该院法定代表人,责令医院撤销副院长孟某的职务,其他相关医务人员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

身为副院长却不能保护好病人的基本权利,反而将其作为免费劳动力并且在事发后为了省钱雇三轮车送往医院治疗的做法,我想不用多说就已经说明了一个问题:在这名副院长的眼里,***人根本毫无***可言吧!

其他医院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如何保证***人的基本权利?

若不是这个案件,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人可能根本不会关注到***人在医院究竟遭受了怎样对待的这个社会问题。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处理***人的问题大多都是交由***院处理,然后便不了了之,可能很多人都不会去看下自己的亲朋好友,于是也就容易造成******利容易被忽视的客观事实。

倘若这名刘某的家人能够经常过去查看并询问近况,我想这家医院也不断不敢如此,虽然这家医院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但是我很好奇,其他医院存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如何保证***人的合法权益?

这个问题才是当下最值的深思的地方!你有什么好的建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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