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右侧
顶部左侧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疾病 > 正文

由于乙有精神疾病,

wasd8456 发布于2024-12-07 07:34:19 其他疾病 19 次

  1. 员工因公事造成路人受伤,员工和老板如何划分责任?

员工因公事造成路人受伤,员工和老板如何划分责任

这个问题具体要看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看员工是否有责任,有多少责任,如果是员工的责任那么企业就要承担责任,因为是因公那企业就是主要责任,至于公司要追究员工责任,只要企业制度有明确说法的,那是能够得到支持的。

谢邀。

员工因公事造成路人受伤,这里也没有交待是何工具肇事?反正是马路或人行道内,经交警事故现场分析,分清事故责任人是员工,无论是承担多少责任,交警也会送达交通事故部门,如是肇事车辆的话,即叫拖车运至相关停车场。当然处理期间肇事车辆的拖车费,停车费即有企业承担,并会通知双方某日需去交通事故部门等候处理,事故善后问题解决后,才能领取肇事车辆。

由于乙有精神疾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因为是公事造成,所以也会叫员工通知相关领导到场。換言之,分清事故责任后,如送受伤人去医院检查治疗或以后的慰问等费用,也应有单位承担,当然严重情况,也应经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核准和调解处理。至于员工的疏忽原因造成事故,与企业之间如何划分,这是企业内部根据规章制度处理的问题,扣奖扣月薪均由企业按制度处理。

员工因公事造成路人受伤,员工是代表其单位工作,因此造成路人受伤,其单位要负责任。

员工和老板任何划分责任。

由于乙有精神疾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员工是按正常工作流程工作,造成路人受伤,应该单位负责任。

如果是员工个人原因违章操作,员工要负责任。

如果员工是安单位领导要求,违章操作,单位要负责任。

由于乙有精神疾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题主问题的叙述可推知:接受员工“公事服务的主体是一个企业或组织,不属于无偿帮工的法律关系。因此,不存在员工与老板如何划分责任的问题,应该由接受员工“公事”服务的主体即那个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者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当然,用人单位承担了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后,可以依照单位内部规定,对肇事员工进行内部处罚。

你好!非常感谢能够给您解答法律问题。员工因公造成第三者伤害的,我国法律规定中不存在员工与老板责任划分问题。下面,我将你的问题分析如下,以供参考。

一、首先要求确认法律关系。

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你们之间可能形成劳动关系,也可能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如果你经营的是一个组织,比如:企业、公司、个体工商组织等,员工与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否则,可能形成个人劳务关系。但是员工对第三者的侵权处理是一致的。目前,我国《民法典》刚刚能过,明年一月一日实施,所以我以最新的法律为准。

二、关于由谁对路人(第三者)承担责任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分别规定了劳动关系、个人劳务关系下,员工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

(一)工作人员或提供劳务一方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二)用人单位或提供劳动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三)因此,员工因公造成他人受伤的,由公司或者老板承担责任;如果员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司或老板可以向员工追偿。

三、关于劳动法追偿的特别规定。

(一)我国对于劳动者保护还是比较不错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规定,比较少见。《民法典》为用人单位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劳动者追偿提供了依据。

(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地位强弱关系明显,若不区分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对劳动者科以过重的赔偿义务,则有违公平、合理补偿的基本法律精神,故应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赔偿限额。

(三)《工资支付规定》规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报酬中扣除,每月扣除工资数额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数额不就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查看更多有关于 的文章。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ww.vonjun.com/post/13930.html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随机图文
    此处不必修改,程序自动调用!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