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右侧
顶部左侧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疾病 > 正文

精神疾病病例-精神疾病病例解析

wasd8456 发布于2024-05-31 21:56:00 其他疾病 36 次

  1. 臆想症相关病例举例?
  2.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臆想症相关病例举例?

癔症又称歇斯底里,是一种没有器质性病变,以人格倾向为基础,在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产生的精神障碍

癔症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归纳起来可分为如下三类:

一、分离性障碍,分离性障碍又称癔症性精神障碍,是癔症较常见的表现形式,包括癔症性意识障碍,情感爆发、癔症性***性痴呆,癔症性遗忘,癔症性身份障碍,癔症性漫游,癔症性精神病

精神疾病病例-精神疾病病例解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转换性障碍转换性障碍又称癔症性躯体障碍,表现为运动障碍与感觉障碍,其特点是多种检查均不能发现神经系统和内脏器官有相应的器质性病变。

(1)运动障碍

运动障碍包括痉挛发作,局部肌肉抽动或阵挛,身体瘫痪,行走不能等。

精神疾病病例-精神疾病病例解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感觉障碍

感觉障碍,包括感觉过敏,感觉缺失,感觉异常,癔症性失明与管视力,癔症性失聪。

三、癔症的特殊表现形式,流行性的癔症症或称癔症的集体发作是癔症的特殊形式。

精神疾病病例-精神疾病病例解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临床表现多种多样暗示或者,可表现为精神、神经或躯体症状有鲜明的情感色彩,可反复发作,有明显的精神因素,如生活***,内心冲突或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等引起的一组疾病,表现为极其的短暂的精神障碍,身体障碍,这些障碍没有器质性的基础病因主要是心理性格,如:情感丰富,暗示性强,自我为中心,富于幻想,都属于癔症的易感人群。患者多属于易感情用事,易受暗示,爱自我表现的性格特点,常规入神经症,与中国传统医学所谓的脏燥症相似。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看曾春亮那么狡猾的人,警方抓了他好几天才抓到的的,不可能有精神来类问题,如果有精神类问题,也不能轻易放过他,必须关起来,他害了三个人了,如果不关起来,还会有更多的人会遭!

恶人有恶报

曾春亮***了的三个人,为什么呢?就因为抢那么点钱吗?他自己一个正常的人的,为什么不通过自己的劳动?或者通过自己的脑筋,是正常的赚钱!而非要走这种歪门邪道!

***害人不浅

昨天又看了点关于曾春亮的事情,曾春亮原来还是一个赌徒,他经常赌很大的,小的也赌,还***访他身边的一个朋友,他的朋友说曾春亮看起来人不坏,因为他这个朋友经常说她一些难听的话,而曾春亮只是笑笑,也没有吭声,不太在意!

那么他为什么走到了五天杀三人?这么严重的事情呢?这或许和他的***习惯有关!

看了曾春亮的个人资料,他今年41岁,而他在牢里度过的年限有15年了,说明在她很年轻的时候,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他年少的时候,没有一个好的教育,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导致了在年纪轻轻26岁的时候,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必须坐牢!

而在牢中,他曾因两次表现较好,第一次被提前放出来八个月,放出来之后,他又去干了偷窃之类的事,是为什么?

看来他在牢里表现好,都是装出来的,只是为了早点出去,去干什么?看来还是为了***,为了抢钱,为了***,为了把本捞回来!这就是赌徒的心理!

之后他抢了东西,又偷了东西,又被抓进去了!

当第二次表现要减刑的时候,遇见考虑到他多次已经入狱了,不想给他减刑了,但又考虑到政策问题,还是给他减了八个月时间

他这次放出来的时候是2020年5月12号,休息了三个月期间,他告诉他身边的那个朋友,他去一个人家行窃的时候,由于房间里有空调,他就打开了,没想到竟然在别人家里睡着了!

他朋友当时听了也当笑话听了,现在想起来真正的有点后怕,因为他出来没多久,又想干违法的事了!

他最后的这次抢抢东西,好像也是因为想去翻本,有了五天三杀三人的行为

总结:曾春亮是没有精神类疾病的,因为当时的医生检验过,他之所以这么多年经常入狱,这次又有五天杀三人,笔者认为都是为了***翻本!

可见***害人不浅,尤其是叫他去***的那个人,或者说当初拉他去***的人,他应该好好反思,在自己的人生里,到底错在了哪一步?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本文作者先锋,关注我,传递给你正能量!

曾春亮如果真的有精神疾病,而且每时每刻都是精神失常状态,那么就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间接性精神失常,而作案时正好处于精神失常状态,那么对他的刑事处罚也会降低很多。(以上两种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追究民事责任或赔偿,本人无力支付的,由他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如若曾春亮的精神疾病是间接性的,而作案时不属于发病状态,那他就得承担刑事以及民事责任。(这种情况他不光得坐牢,还得赔偿被害者,全额赔偿以后可以不在追究民事责任,但如果不能全额赔偿,会从重处罚)

本内容由“***解密”独家提供!

这些情况都是需要正规机制鉴定的,并不能说曾春亮口头称述就能确定的,在工作人员收集完所有证据之前,曾春亮也会被一直关押,这中间大概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被宣判。只是鉴定精神疾病一项,就得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

从目前来看,他如果确实有精神疾病,那也是间接性的,可以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也不会再让他回归社会,曾春亮的后半生也只能在精神医院里复活币余生。

谢谢邀请!

首先,曾春亮不可能存在精神问题。

这从曾春亮2次***被判刑的量刑可以看出。曾春亮前后因为***罪被判重刑,分别是***10年和***8年6个月。

从曾春亮第二次***的判决书中,他是作为第二被告出现,他的判刑只比第一被告少6个月,如果曾春亮有***,即便是在犯案中是正常阶段的间歇性***,也一般不可能只少6个月。当然也有大的可能是曾春亮没做过精神鉴定,不过按常理,能犯这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罪的,几乎不可能有***的情况出现。

因此犯***罪能动不动就判这么高的刑期的,而且还是团伙作案。曾春亮可以是“混”可以是傻,但不可能是***,毕竟傻和***是两码事。


当然,如果曾春亮真有***,但从他作案的手法以及作案后逃脱的行为来看,也不可能是“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的那种,也就是说即便曾春亮有***,也会承担刑事责任,只是不能判***而已。

因此,综合分析,曾春亮如果真有***,他杀了3个人,最后的刑期应该是***。

当然如果曾春亮完全正常,即便他理由再充分或者有天大的内情,***立即执行也是妥妥的,没有任何的意外。

说他有精神问题,是曾春亮的兄弟,他也只是推测,并没有真凭实据,一家之言并不可信。

如果他真的那么运气好,有精神问题。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曾春亮可能就会逃出责罚,这样的结果受害人家属是难以接受的,广大网友也接受不了。

个人认为,曾春亮绝对不会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发病的时候,他会主动去攻击人,而不会有选择性去害人,我们来看看案件。

7月22日,他去偷窃,和康家[_a***_]儿子发生一会冲突,这是两方的各不相让,最后,曾春亮逃跑前还来了一句,不要报警,意识非常清晰,不会有***嫌疑。

8月8日,曾春亮一人来到康家,把正在厨房做早饭的康母击晕并***,继而上楼转动监控,每个房间挨个检查,看有没有人,有这样的举动,绝对有自主意识,不像***犯案。

8月13日,在村委会,扶贫干部发现空调开着,推测里面有情况,拿着一根木棍往里走。曾春亮是躲在门口进行割喉,除了当事人一声微弱的“啊”,几乎没有一声响声。另外两名干部电话打不通,上去查看,曾春亮鞋子都没穿拿刀子追赶,眼看追不上,他又折返穿鞋,逃走。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正常人反应,精神有问题,他不会埋伏,不会停下来回去了穿鞋再逃跑。

整个犯案过程,清晰明了,曾春亮目的明确,***目标并不是随机的,所以绝对不可能会有***。他兄弟其实在为他开脱罪行而已。

查看更多有关于 的文章。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ww.vonjun.com/post/2289.html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随机图文
    此处不必修改,程序自动调用!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