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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劳动法-精神疾病劳动法规定

wasd8456 发布于2024-08-08 22:31:27 其他疾病 13 次

  1. 国有企业职工患精神疾病能辞退么?
  2. 劳动法对精神病人犯罪辞退规定?判刑可以辞退吗?
  3. 在单位出现精神疾病可以解除合同吗?

国有企业职工精神疾病辞退么?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处理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的问题上,应根据单位性质、用工情况及评残程度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包括可辞退、不得辞退、可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等等。

在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制的患病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经鉴定该患病职工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偿。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精神疾病劳动法-精神疾病劳动法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可见,用人单位对患病职工***取解除劳动关系措施之前,对患病职工进行评残或劳动能力鉴定是必经的程序。

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依法有权单方***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除名处分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患病职工目前仍未进行评残或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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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单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医疗期满后,患者已获充分告知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名患病职工确有工作能力但仍然拒绝服从你单位安排的工作,则你单位不能认定他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因此,作出除名处分的行为,不仅对该名患病职工本人不公平,而且也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对精神病人犯罪辞退规定?判刑可以辞退吗?

判刑直接辞退; 没有任何补偿。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单位出现精神疾病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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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八)项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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