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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平台,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平台有哪些

wasd8456 发布于2024-08-11 19:34:16 其他疾病 64 次

  1. 曾春亮会被提出做精神鉴定吗?他的行为是不是太反常啊?
  2. 精神病人严重扰民怎么办?
  3. 精神病院会被废除吗?

曾春亮会被提出做精神鉴定吗?他的行为是不是太反常啊?

没有什么反常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其入狱已有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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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内心不满渐渐积累

社会人类的恶念

深深侵入其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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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但时机成熟

就会暴发

***越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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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恶不作

手段凶狠

谋划周密

居然杀死三人

一人重伤

还能逃之夭夭

造成后果之严重

社会影响之恶劣

动员的公安防卫力量之多

都是罕见

该犯诡计多端

狡猾异常

据传

目前在被害人的家里

又发现了饮料瓶等物品

当初警方现场取证后

关闭该住宅

不排除曾春亮

又返回作案地躲藏

足见其精神正常

故,任何为曾春亮开脱的理由

人民群众都不会答应

#凌远长著#

目前来看,他被抓的时候是有些行为反差,相当于自投罗网一样,而且被抓的时候反而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1.警察问你是谁的时候,他毫不在意,甚至调侃说不要着急,等一下再说。

2.然后自曝跟警察说,要不是我出来,你们十天半个月都找不到我。

如果他不想死,想逃脱法律最终的审判,这是他的唯一的机会,也是唯一的可能性,那就是向***提出精神方面的鉴定。

以前曾春亮的哥哥在被***访的时候说过,曾春亮服用过精神方面的药,在监狱里面打架,用开水浇到别的***身上。从监狱里面出来以后,经常睡不着觉,头很疼,推测很可能是精神上出了什么问题

这是他哥哥一面之词。

通过仔细推敲他的作案过程和逃跑路线,根本就没有问题。

第1次***的时候他知道在已杀一人的情况下,上楼梯时,还特意把摄像头转向一边,说明他很清醒,说明他***的目的性很强。

第2次***的时候,他在已杀一人,还没穿鞋的情况下,拿着刀子追赶外面的扶贫团干部,要不是两名干部跑的快,可能也会成为他刀下之魂。

并且在两次命案发生之后,他都能骑着摩拖车很快的逃跑,并且藏的很深,难以察觉。在4000多人抓捕的时候,为什么无巧不成,要三天三夜之后才出来,如果他就是精神方面的疾病,早就应该主动出来投案自首了,并且出来时还理过发,刮过胡子,换了干净衣服。

最终曾春亮有可能会向***提出精神方面的鉴定,但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就会偿命,不会给他逃脱的任何一次机会。

【瘾历史观点】申请精神鉴定,得由本人或者亲属提出的,并且是自费的。曾春亮以前在牢里因为2万块罚款没交上,不得减刑,估计本来就没钱的曾春亮不会主动提出。况且精神鉴定很难通过的,交了钱也是白交。

曾春亮连杀3人,确实是反人类,不过逃跑时正常得很,而且往往不按常规出牌,要是精神有问题的人,不可能隐藏得这么好。

作案如此冷静,被捕还微笑,精神很正常

第一到在受害人家中,吹一晚上的空调,直到被受害者发现,曾春亮才想到逃跑,逃跑前还威胁不要报案。

第二次到受害人家,从容走路,戴了手套拿着锤子,仔细观察到有监控,并将监控扭到另一边。随后迅速***2人。

逃跑过程中在某处宿舍再***多一人,***后还冷静躲在门后,等被害人的朋友进门后,伺机再***。当没有得手后,一直追杀到楼下。

特别是曾国亮被捕时,满面红光的,精神奕奕还淡定地面带笑容说,自己出来的,要是不出来十天半个月都抓不到。这是精神有问题的人能干得出来么?

精神鉴定往往是无意义的生死挣扎

要是每个罪犯都说自己精神有问题,就想免罪,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

要是有问题得精神鉴定,拿出权威机构的诊断证明来。而诊断证明不是凭几句就能蒙混过关。其实就是无意义的垂死挣扎,能苟且活多几日而已,结果还是一样的。

况且曾春亮家中4兄弟姐妹中,没有一个精神有问题,遗传性极低。

精神不正常,不能成为免死金牌

犯罪后想靠精神问题拥有***执照,更加不能成为免死金牌,要是能这样,即是变相放纵犯罪。

某地藏尸案男***申请精神鉴定,经鉴定后无精神问题。最后还是被处决,想钻空子都是徒劳。

曾春亮即使白天驾驶摩托车逃跑,他心里可能很明白,这次很大机会是跑不掉的,也就认了。他应该不会申请精神鉴定,而且他家属可能也理解背负3条人命,早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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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非常大,毕竟垂死挣扎是最后的机会,从他作案,逃跑等行为上看,他还不想死,动机也不是自寻死路和自杀,但凡有活着的机会,他都会争取。

反常倒是谈不上,毕竟人杀红眼了,就属于魔怔期,想法也极端,极端下的行为,一定会让大多数人接受不了。

曾春亮***无辜群众3人、重伤1人,劣迹斑斑,逃跑8天后被警方抓获。

此人被抓获时思维情绪,表达准确,当警方问他名字时,表现沉着冷静。警方全面围堵后,企图以冲撞卡点的方式逃跑或者鱼死网破,随身携带刀具,社会危害性很大。

被捕后的曾春亮会不会提出精神鉴定?曾春亮因为***罪两次入狱,存在精神疾病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其本人也知道自己罪恶深重,从其被抓获时表情分析也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提出精神鉴定的可能性较小。

***如曾春亮想争取多活几日,有可能提出精神鉴定,从国家法律程序看,只要曾春亮提出精神鉴定,公安司法机关也必将按照程序对其做精神鉴定。精神鉴定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保护神,对于一个一切表现正常、思维严密、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企图以精神疾病逃过法律制裁也是不可能的。

精神病人严重扰民怎么办?

如果是严重扰民的话,应当和监护人沟通解决,最好和当地***部门和有相关经验的社会***,救助机构一起想办法。1送医院就医,2送有经验的***机构。3有条件的换地方吧!毕竟长期严重扰民的话,对左右邻居,监护人的身心`工作生活都造成严重的影响。

精神病人已经构成对你的侵权,但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应由他的监护人承担责任,他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成年兄弟姐妹,你可以向他的监护人请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你可以先找到他的监护人,协调解决,如果不可以解决,你有权***他的监护人。

***人扰民是一个问题。但是要问怎么办?这恐怕没有人能拿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案来,即要完全杜绝他不扰民可能会失败,可能会令人失望。他不是***犯,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能把他关进监狱。也不能整天整天把他关在家里。整天关在家里就变成虐待他了,变成折磨他了。据说有些闯进幼儿园拿刀砍小孩的人是精神病患者,据说美国发生的枪击案中属***患者所为的占有相当高的比例。这说明,即使是发达国家对***患者也没有万无一失的管控措施,也不能保证***不落到***病人手里。没有病的人有时也拿枪对着人群扫射,有时也持枪***持刀***,有时也******,***学生。有时也抢劫钱财,有时也***钱财。***人就更难以控制了。不过,现在世界医学很发达,医疗设施很健全,从事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医生医院很多很多。***医院也很多。在这样的社会,如果说***人严重扰民,那,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真没有太细致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没法说,一旦造成损害了,他的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既有扰民,同时还有暴力倾向,有可能对人身财产带来危害的,要立即报警。有公安机关和警察和他的监护人取得联系,把人带走。



***人扰民应该寻求法律的保护。我家楼上就是个***人,动不动就往地上倒水,往我家漏。然后上去找她没有用,找她弟弟不管,然后她还威胁我们,出去拿着水果刀。最后报警了,警察说可以把她送***医院,但得她弟弟同意,因为有一些费用

***院会被废除吗?

就冲你这话,***院肯定不会废除,毕竟你也需要治疗

***存在人类的历史悠久,但在很早之前多数当疯子、傻子,或是恶魔附身看待,那时候对于***人可是非常残忍,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直到近百年来精神医学的发展,才让很多***患者重复新生,恢复正常。

然而你一句话,***是正常的,就完整否决这门医学,简直是匪夷所思。不否认,在有些***患者在有些时候表现很正常,或许给了你一些错觉,认为他们都正常,是精神科医生在“使坏”。

其实关于这个,你完全可以和***患者的家属聊聊,去感受他们的痛苦,他们的心酸,以及对医生的期待。再来***医院去看看患者们的日常表现,就明白你自己提得这个问有多傻。

最后,就按你的思路来,如果***院真被废除了,那么走在路上请小心,因为有些***患者可是喜欢***,搞不好弄出人命,法律对他们没有什么作用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说几句。说废掉“***院”?估计是不太了解现实状况,也不了解其危害性,说的严重点,可能有点对***人及精神卫生工作者,缺乏了解或理解。希望社会能理解支持此工作。我们说说,***院(即精神卫生中心),对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的专科医院。还负有预防精神疾病和培训专业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任务。 ***医院的意义及存在问题,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_a***_]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精神卫生工作对各类组织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和作用,具有正功能和显性功能的特征。 一般来说,***院一般设有门诊部、住院部、社会服务部和研究部等部门。住院部分急性病房慢性病房、儿童少年病房、老年病房、心身疾病病房、酒精药物依赖病房、康复病房等。病人有的整日住院,也有的日间住院或夜间住院,社会服务部或防治科对所管辖地区的人口进行精神疾病的流行学调查研究,并开展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如设立康复之家、家庭病床、社会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等。 据我所知,其实吧,***院的工作人员由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工作治疗员、护士、药剂师、检验师等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后勤人员组成。对病人施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工作治疗、艺术治疗、音乐治疗等治疗措施。对儿童少年另有教员教授文化课程等。 鉴于以上诸多因素,你说,***院有可能撤销么?据我所知,国家特别重视精神卫生工作,还专门下大了有关文件,具体分工,如地方主要领导及***部门还专门负责。我个人看法,不但不能撤销,还应该大大的加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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