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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精神疾病犯罪,因精神疾病犯罪怎么处理

wasd8456 发布于2024-09-18 11:18:36 其他疾病 5 次

  1. 患有精神疾病可以结婚吗?如果婚前隐瞒病情,婚后被伴侣发现属于骗婚吗?
  2.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3. 犯罪时正常,被发现时已患精神病,会被判刑吗?
  4. 精神病人做了违法犯法的事,会受到处罚吗?
  5. 杭州案许某如果被鉴定有精神疾病,那么法律该如何判?

患有精神疾病可以结婚吗?如果婚前隐瞒病情,婚后被伴侣发现属于骗婚吗?

当然,患精神病的人可以结婚。精神病人有程度和种类不同,程度轻的比如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等准备结婚的青年朋友对精神心理疾病康复肯定有益,因为有伴侣的精神和身体呵护,而且对后代的成长没有很大影响。因此没有必要因为患较轻精神心理疾病错过一段美好姻缘。

如果患严重精神疾病,通过长期按时服药可以保持正常生活工作能力的青年朋友结婚可要慎重考虑一下,一是对方做好了能接受自己患病状态并与自己同甘共苦长相厮守的心理准备了吗?二是将来如果有孩子可能健康会有所影响。对方愿意与自己共同承担吗?

总之,结婚对每个人都意味着一份责任,况且一方患病需要更多的耐心,体谅,与理解。因此在婚前最好双方都要想好,想清楚了再决定。

因精神疾病犯罪,因精神疾病犯罪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希望更多的精神疾病的朋友能有一段美好姻缘。


残疾人结婚犯法吗?***人属精神残疾,没有法律条文禁止其結婚。***是一个很大的范畴,疾病种类繁多,有轻的有重的,有的病人在经过医治可以恢复正常人的认知,当然也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但同时我们也不排出和***人,特色是较重病人的交流可能是一件困难的事,所以很多时候病人家属对待病患结婚这一件事是非常慎重的,既需要对方的你情我愿,,大多数都予先告知,当然也不排出少数家长为了儿女的所谓幸福而隐瞒了病情,但不可否认的是婚后因各种因素患精神疾病的也不少见,这得区别对待,结婚是为了幸福,也是夫妻双方的责任所在,如真的在尽到医治义务后,确实无***常生活的,提出离婚双方都会理解的,这对双方都有益处。遇到你是我的缘,让缘份化解生活中的不幸吧,不要因此而产生仇恨,人之初,性本善,让我们善待曾经的亲人,你会有福报的。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如果案犯真是精神病患者,是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凶徒曾春亮真有精神类问题吗?应该不是的,下面就来分析一下

因精神疾病犯罪,因精神疾病犯罪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①曾春亮行凶***被捕后,他的兄弟说他患有***,不是正常人,希望他能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但此话乃一面之词、一家之言,没有证据,显然有替他开脱罪行和庇护之嫌,应该是站不住脚的,难以服众。

②曾春亮因***罪曾经两番入狱,***了十多个年头,如果他真有精神疾病,应该早就被司法部门检查鉴定出来,也不会等到现在。

因精神疾病犯罪,因精神疾病犯罪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曾春亮刑满释放后,有人给他介绍工作,他嫌工资少,当场讨价还价,还意欲承包矿山赚钱,这都说明他具有正常人的思维

③第一次入康家行窃败露后,他威胁说:“敢报警,就***。”但康家没怕,仍然报警,于是,曾春亮果然回来报复。

他在附近窥视,趁人不备二次溜入康家,在3楼潜伏下来,喝水抽烟,不慌不忙,终于伺机残忍地将二老***了,还重伤了一儿童

然后,他却不急于逃窜,又潜进厚坊村村部,将毫无防范的扶贫干部桂某某***。

他这一步步地实施的******,都说明他具有谨慎的预谋思路和反侦查能力,根本就不是什么***患者

④杀了3人后,他很快躲藏起来,藏匿之处好像还有吃有喝,还可以睡觉洗漱,说明他应该是早有准备。

后来迫于警方压力,眼看要暴露时,他不想坐以待毙,便戴上帽子穿着整洁的伪装,骑上摩托车,精神饱满地试图去冲卡过关,企图逃之夭夭。

这些都说明他思绪清晰、心路缜密,没有什么精神错乱。

综上可知,曾春亮从作案整个过程直到被抓捕,精神上都没有问题,他就是个心狠手辣的偏执狂,具有反社会的阴毒性格和很强的报复心理,他的罪行重大,死有余辜。

他想借“***患者”的幌子来开脱罪行、逃避制裁是办不到的,民众不同意,律法也不答应,等待他的必是正义的审判和严惩!

感谢您阅读和评论

  • 网上报到,江西连杀三人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曾某某的亲属称,曾某某曾患有精神疾病,这种说法真***难辨,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为了减轻对曾某某的处罚故意编造的说辞。
  • 虽然这样说,但是如果正式向公安机关反映曾某某曾经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公安机关也会依法调查,并对曾某某的行为表现做出基本判断,如果认为曾某某有可能会有精神疾病,那么就会依法委托确定机构对曾某某的精神状况作出鉴定。
  • 如果经鉴定曾某某属于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没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就不能追究曾某某的刑事责任。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 如果经鉴定曾某某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么曾某某有可能不会被判处***。
  • 以上是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判断,曾某某是否存在患有***可能,公安机关是否会委托鉴定,即便委托鉴定是否一定能够鉴定出曾某某是限制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以上这些都是未知数。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办理曾某某故意***案,对其进行公正的处理。

说他有精神问题,是曾春亮的兄弟,他也只是推测,并没有真凭实据,一家之言并不可信。

如果他真的那么运气好,有精神问题。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曾春亮可能就会逃出责罚,这样的结果受害人家属是难以接受的,广大网友也接受不了。

个人认为,曾春亮绝对不会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发病的时候,他会主动去攻击人,而不会有选择性去害人,我们来看看案件。

7月22日,他去偷窃,和康家母亲儿子发生一会冲突,这是两方的各不相让,最后,曾春亮逃跑前还来了一句,不要报警,意识非常清晰,不会有***嫌疑。

8月8日,曾春亮一人来到康家,把正在厨房做早饭的康母击晕并***,继而上楼转动监控,每个房间挨个检查,看有没有人,有这样的举动,绝对有自主意识,不像***犯案。

8月13日,在村委会,扶贫干部发现空调开着,推测里面有情况,拿着一根木棍往里走。曾春亮是躲在门口进行割喉,除了当事人一声微弱的“啊”,几乎没有一声响声。另外两名干部电话打不通,上去查看,曾春亮鞋子都没穿拿刀子追赶,眼看追不上,他又折返穿鞋,逃走。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正常人反应,精神有问题,他不会埋伏,不会停下来回去了穿鞋再逃跑。

整个犯案过程,清晰明了,曾春亮目的明确,***目标并不是随机的,所以绝对不可能会有***。他兄弟其实在为他开脱罪行而已。

他的所做所为一点都不像有***态的人,都是有着精明而狡猾的动机,一个有***的***犯不会有那么高的智商,跟本也不会逃亡,***之后也不会知道报复,他的***报复就足以证明自己不是***态。

一个有精神病例的人,怎能有***和狡猾逃跑的技能,警察也没有必要出动那么大的人力物力,来追捕他。他不但没有***而且还是惯犯,有两次的偷盗案例,有***的话就不会知道高智商的偷盗手法,和报复******。

他的智商相当的高,杀了人之后都不逃亡,又躲进村部再次***,这次逃亡都有很多网友不懂他躲到那里,一身非常整洁,和精神换发一点都不像躲在大山中的形象,他的这些所作所为的逃亡***,没有高智商的头脑还真无法做到。

如果真有***态,这些******和逃亡***跟本无法做到,再说这个也只要做个精神鉴定就可以看出到底有没有***,口说无凭,只求证据确切,法律是公证无私的,要想逃过法律制裁单说有***不是理由,想钻法律空子也没有那么简单的,人有***法律是公证无私。

看曾春亮那么狡猾的人,警方抓了他好几天才抓到的的,不可能有精神来类问题,如果有精神类问题,也不能轻易放过他,必须关起来,他害了三个人了,如果不关起来,还会有更多的人会遭!

恶人有恶报

曾春亮***了的三个人,为什么呢?就因为抢那么点钱吗?他自己是一个正常的人的,为什么不通过自己的劳动?或者通过自己的脑筋,是正常的赚钱!而非要走这种歪门邪道!

***害人不浅

昨天又看了点关于曾春亮的事情,曾春亮原来还是一个赌徒,他经常赌很大的,小的也赌,还***访他身边的一个朋友,他的朋友说曾春亮看起来人不坏,因为他这个朋友经常说她一些难听的话,而曾春亮只是笑笑,也没有吭声,不太在意!

那么他为什么走到了五天杀三人?这么严重的事情呢?这或许和他的***习惯有关!

看了曾春亮的个人资料,他今年41岁,而他在牢里度过的年限有15年了,说明在她很年轻的时候,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他年少的时候,没有一个好的教育,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导致了在年纪轻轻26岁的时候,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必须坐牢!

而在牢中,他曾因两次表现较好,第一次被提前放出来八个月,放出来之后,他又去干了偷窃之类的事,是为什么?

看来他在牢里表现好,都是装出来的,只是为了早点出去,去干什么?看来还是为了***,为了抢钱,为了***,为了把本捞回来!这就是赌徒的心理!

之后他抢了东西,又偷了东西,又被抓进去了!

当第二次表现要减刑的时候,遇见考虑到他多次已经入狱了,不想给他减刑了,但又考虑到政策问题,还是给他减了八个月[_a***_]!

他这次放出来的时候是2020年5月12号,休息了三个月期间,他告诉他身边的那个朋友,他去一个人家行窃的时候,由于房间里有空调,他就打开了,没想到竟然在别人家里睡着了!

他朋友当时听了也当笑话听了,现在想起来真正的有点后怕,因为他出来没多久,又想干违法的事了!

他最后的这次抢抢东西,好像也是因为想去翻本,有了五天三杀三人的行为!

总结:曾春亮是没有精神类疾病的,因为当时的医生检验过,他之所以这么多年经常入狱,这次又有五天杀三人,笔者认为都是为了***翻本!

可见***害人不浅,尤其是叫他去***的那个人,或者说当初拉他去***的人,他应该好好反思,在自己的人生里,到底错在了哪一步?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本文作者先锋,关注我,传递给你正能量!

犯罪时正常,被发现时已患***,会被判刑吗?

根据法律规定,***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犯罪时无***,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人做了违法犯法的事,会受到处罚吗?

***人在犯病的情况下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做了违法的事情是不会受到处罚的,当然他也不享受一些法律权利,不过如果你想利用***人做些违法的事情那是万万不能的,你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没有范病的情况下还是会受到处罚的。

感谢邀请。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

1.当***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坚定确认的,是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的。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在必要时,***会***取强制医疗的措施。不过也不是说你说你是***人就可以逃避刑事责任,还需要进行***人的认定,需满足两个条件。(1)医学标准,行为人患有***。(2)心理学标准,行为人在行为时完全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人就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2.间歇性***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不能作为***人,所以就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任何人做了违法犯法的事都会受到处罚!包括***人!

很多人说***人***不犯法,办个***证警察都管不了。这是社会对于***人的一个误解,***人犯法也一样会受到处罚,只是部分流程与常人不一样。

一般办案机关,也就是公安机关会对归案的嫌疑人有一个评估,或者嫌疑人家属提供患病证明,公安机关会就患者精神状态向司法局指定的精神司法鉴定机构提请***司法鉴定,判定患者发病时是否处于精神疾病发病状态,如果嫌疑人确为***患者且案发时受精神症状支配犯案,判定患者无刑事责任能力,患者可免于刑事处罚,但需要由家人监护强制治疗,或由司法部门监护强制住院治疗,这种强制治疗是需要司法部门同意才可以出院的。如果嫌疑人为***患者,但案发时不时是受精神症状支配犯案,则会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负担刑事责任,也就是会被判刑和***。

最后,任何人违反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人在犯病期间,失去了辨认和控制能力,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经司法程序鉴定后,是不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其监护人应起到监管义务,必要时要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以免给社会造成危害。

任何人只要做了违法犯罪的事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不管这个人有无精神方面的疾病。

犯罪严重的人,如果是真的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一般会由司法部门指定的具有精神方面鉴定资格的医院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为上的评估,如果有疾病的人犯罪,那也会被专门的医院对他收押管控。并不是因为有疾病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更不是成为犯罪的理由。

现在社会高速发展,社会压力越来越大,从生活上教育上婚姻上得不到满足的人群,还有家族方面有遗传性***的人群比例容易出现精神上的问题,近年来发生***患者犯罪的例子也特别多,希望国家能重视这一特殊群体,多宣传预防精神疾病,多建一些专门的精神方面医院,以满足越来越多的***患者的需求。

杭州案许某如果被鉴定有精神疾病,那么法律该如何判?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法律上一直对未成年犯罪和有精神疾病的犯罪人持宽容态度,不可否认这非常“人性化”,但法律的庄严不容践踏,在法律面前应该***平等!

这让我想起了2017年武昌火车站杀头案,22岁的犯罪人胡润东因为热干面涨价问题和面馆老板发生冲突,从而失去理智持刀将老板***,手段及其残忍,这是故意***。

被捕后胡润东要求做精神鉴定,结果显示嫌犯系精神残疾二级,司法鉴定意见显示,被鉴定人胡***应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父亲也证实了这一点,最后只是被判了死缓,如果没有精神疾病的话那么就是***立即执行了。

但是我们从许某的言行举止没有看出来他有精神疾病的迹象,遇事冷静,心思缜密,日常生活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的举动,所以他将会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退一万步讲,如果许某真的被鉴定有精神疾病,那么非常遗憾,他也会和上述案件一样只会被判死缓,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但法律终归有他的合理性,我们都要遵守,这样社会才能有秩序的发展下去…

首先,***需要医院的证明。

犯罪嫌疑人是搞不到的。

因为,他就没有这方面的病史。

即便是他想搞到,医院也是不会给他随便开的。

这个,医院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开具的。

医院不可能冒着被法律制裁的风险,去下这个鉴定证书的。

其次,警方会询问他身边的人。

你不能说,你有,警察就相信你。

警察,需要证据。

我们从邻居的口中也能得知,犯罪嫌疑人,很正常。

和人相处,以及为人处事,没有一点毛病。

这就说明,他平常没有***犯病的历史。

如果,此时他突然有了,就会让警方产生怀疑。

到底鉴定证书和他的所言,是不是真实有效的。

还是伙同医院,一起来欺骗警察,以此逃脱法律的制裁。

还有,就是他在犯案的时候,有没有发病。

我们可以得知,没有。

因为,他的思维缜密程度,超乎我们的想象。

能去躲避摄像头,痕迹处理的没有任何痕迹。

一个正常人,都没办法做得到。

他一个***患者,一定也是无法做的的。

***患者在发病的时候,思维混乱,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和犯罪嫌疑人相比,就是天差地别。

所有,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不是***患者。

所有,即便是他有这个心,也无法完成这个工作。

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他是一个正常人。

即便他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装***人,这一招,行不通。

他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警察也不会相信他的谎言的。

一切说法,我们都是需要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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